为加强对公务船舶监督管理,维护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洋山港海事处根据《关于加强公务船舶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海船舶[2012]655号)有关要求,统一部署,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公务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会同公务船所属单位或使用单位对辖区内公务船的登记、检验情况做全面清查,并开展证书检查、操作性检查等专项检查活动,杜绝公务船无证航行;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对公务船实施船舶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缺陷要求及时整改,确保公务船处在良好的技术状态,减少造成水上交通事故的人的因素;三是落实公务船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通过业务交流、人员互访等方式,积极宣传贯彻船舶管理的海事法规和要求,同时督促公务船所属单位定期组织内部自查,提高安全管理上的水准,落实公务船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四是加强公务船现场监督管理力度,对于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公务船存在的违法违章和不安全的行为应予以制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处理,并及时通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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